| 《甘肃省旅游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编制完成 |
| 作者:规划发展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08-06-26 10:50:01 来源:甘肃省旅游局 |
根据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甘发改投资 [2008]338 号)和 《关于编制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的通知》( [2008] 甘发改社会函字第 7 号)精神,我局在具体指导有关市州旅游局开展灾情核实、规划编制工作,汇总有关市州旅游业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的基础上,邀请兰州大学国土与区域规划研究院共同编制了《甘肃省旅游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纲要( 2008 — 2015 )》,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编制完成,报送国家旅游局、省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和省地震局,并发给各有关市、州组织实施。 《规划纲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点推进、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协作共建”的恢复重建方针,充分考虑受灾地区地质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规避可能发生的其它地质灾害;将修复重建与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将国家支持、社会援助与生产自救相结合,以重灾区旅游景区的主体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重建为重点,全面修复受灾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恢复旅游接待能力。结合受灾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调整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推动甘肃省地震灾后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本规划设计重建项目共 220 项,总投资 345955.62 万元。近期( 2008 — 2010 年),重建项目共计 159 项,其中,陇南市 44 项,甘南州 37 项,天水市 33 项,平凉市 14 项,定西市 16 项,庆阳市 10 项,白银市 3 项,临夏州 1 项,省属 1 项。近期总投资 77084.68 万元,其中,陇南市 13507.50 万元,甘南 州 30439.37 万元 ,天水市 21283.89 万元,平凉市 1883.45 万元,定西市 3082.37 万元,庆阳市 691.00 万元,白银市 137.10 万元,临夏州 60.00 万元,省属项目投资 6000.00 万元。中远期( 2011 — 2015 年),建设项目共计 61 项,其中,陇南市 37 项,平凉市 24 项。建设项目总投资 268870.94 万元,其中,陇南市 204760.94 万元,平凉市 64110.00 万元。 《规划纲要》将 坚持“保护与重建”并重,加强对受灾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对旅游景区恢复重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坚持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和吸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在规划设计和布局上避免重复建设,确保规划质量及建设的实施效果,引导受灾地区灾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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